关于成立“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团队的决定
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动“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学术研究工作,更好地促进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根据学校对基地建设的统一要求,根据研究人员的志愿,经过学校同意和基地学术委员讨论,现决定成立“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团队。现就学术团队建设作如下规定:
1.学术团队的目标:推动地方教育和文化发展,提升基地学术影响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2.学术团队的组织管理:学术团队是学术研究组织,实行学术带头人负责制。学术带头人就以下事项实行自主管理:确定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开展学术活动、聘用研究人员、管理研究经费、培养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
3.研究经费:基地在学术团队建设期内(三年),下拨拾万元建设专项经费,基地对学术团队的研究经费实行预算管理。
4.建设成果考评:基地对学术团队的建设成果进行年度质量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组建稳定的学术研究队伍、凝练出有发展潜力的研究方向、采用民主管理体制、学术团队承担重大项目、出版和发表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引进和培养优秀学术研究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有成效地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
201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