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专题研讨和成果交流制度
规章制度
一、科研课题的专题研讨
1.科研课题立项之后,每学期初课题负责人要组织主要研究人员,依据课题研究方案,研讨制定出本学期要研究的主要问题、重点实践活动以及重要成果的撰写等内容。要体现活动内容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内容确定后,要列出时间表以及负责人,确保研究工作落到实处。
2.负责每项具体工作的研究人员,在研究工作实施之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讨,制定实施方案,预测活动的成功率以及做好工作可能遇到的问题,确保活动成功。
3.每次具体研究活动结束后,负责人要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研讨,总结活动的成功方面与存在的问题,并向课题负责人汇报。
4.每学期末,课题负责人要召开课题组主要人员的课题总结研讨会,总结课题研究开展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果,找出课题研究中没有落实的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研讨及时补救的措施,同时要布置下一个学期要开展的主要工作。
二、科研成果的交流
1.每学期初,由中心组织那些能够按计划开展科研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的科研负责人,开展科研成果的交流活动,互相借鉴,互相启发,互相促进,为新学期各课题组更加扎实、更加有效地开展科研活动奠定基础。
2.每年暑假,由中心组织召开一次科研成果交流会。交流各课题组开展的研究与实践活动以及取得的相关成果,总结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经验以及存在的不足,为下阶段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帮助。
3.每年12月份召开由中心所有专兼职科研人员全体参与的科研成果报告会。重点课题负责人报告本课题的科研成果,发挥其引领和示范功能。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