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的结题验收要求
规章制度
一、一般课题的结题验收要求
1、课题负责人填写《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一般课题结题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课题名称、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果(不少于1500字)、围绕课题研究发表的文章、获奖的论文、音像资料等。
2、课题负责人要写一份简要的课题研究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
3、中心组织3人的评审组,在听取课题负责人的介绍后,依据《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对课题研究做出是否通过结题的评价。
二、重点课题的结题验收要求
1、课题负责人要填写《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重点课题结题鉴定书》,撰写《课题研究报告》、整理好课题研究过程中发表的文章、获奖的论文以及相关的音像等资料。
2、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3—5人的专家评审组并召开课题结题评审会。
3、课题负责人要向评审专家报告课题研究的主要过程和课题研究的主要成果。
4、课题评审组对课题负责人的报告进行评议,不清楚的问题提出质疑。对课题的研究成果提出修改意见,依据《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做出是否通过结题的书面意见。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