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骨干评选制度
规章制度
一、校内科研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1.积极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有学习笔记。结合本职工作能敏锐地发现问题,并能进行深入思考。一学年内有两篇文章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或有两篇论文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2.有独立的校级重点及其以上的研究课题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研究。能按课题研究计划完成相应任务,一学年内有课题研究成果。
3.积极参加中心的科研活动,一学年内至少有一次在中心科研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校内流动科研骨干的评选时间及评选办法
1.校级流动科研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
2.个人填写《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科研骨干申报表》,并上报论文获奖、发表文章及科研课题研究的有关材料。
3.研究室汇总、评议后,报中心学术委员会批准。
三、校外科研骨干的评选时间及评选办法
由中心学术委员会根据中心主任的提名,每年聘任一次。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