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内容

计分标准


 

 

 

 

基地管理

6分)

 

 

 

研究方向(1分)

基地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有人员、成果支撑。

查看填报情况,符合要求计1分。


 

 

学术委员会(1分)

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成立学术委员会。

查看相关文件扫描件,符合要求计1分。


 

 

科研人员(1分)

基地科研人员聘书或聘任合同或相关文件。

查看相关材料扫描件,符合要求计1分。


基本条件

10分)

 

管理制度(3分)

基地主任聘任、人事、奖惩、项目、成果及经费等制度较完善。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管理制度查看相关材料扫描件,符合要求2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查看相关材料扫描件,符合要求1分。


 

基地建设

4分)

 

办公条件(1分)

有相对集中、独立的办公、实验和图书资料用房,有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数据软件、实验仪器设备、网络终端、打印设备。

查看资产管理部门证明材料扫描件,符合要求1分。


 

 

 

 

 


 

 

自建高水平资料

1分)

图书资料能满足科研工作需要,建有或购买专业资料库、数据库。

查看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符合要求1分。


 

 

运行经费(1分)

不低于20万/年。

查看财务管理部门证明材料扫描件,符合要求1分。


 

 

经费决算(1分)

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完成当年经费预算。

查看财务管理部门证明材料扫描件,符合要求1分。


 

 

 

 

 

 

 

 

建设成效

90分)

 

 

 

 

学术成果

40分)

 

纵向项目(15分)

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科研项目情况。

国家级:国家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一票优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科基金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五大类)、国防项目(国防科工委或总装备部),1项计10分;国家重大专项子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1项计8分。省部级:教育部社科基金、国家各部委常设竞争性社科基金及科技计划、文旅部国家艺术基金、湖北省常设竞争性社科基金及科技计划、省委省政府研究室常设竞争性项目,1项计5分。厅局级: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其他厅局常设竞争性社科基金项目及科技计划项目,1项计1分。查看立项通知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横向项目(5分)

获横向科研项目情况。

每到账2万元,计0.5分。查看合同及财务部门证明材料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学术著作(5分)

出版学术著作情况。

专著译著,计4分;合著第二署名,计2分;编著,计1分;主编,计0.5分。查看著作的版权页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期刊论文(5分)

发表代表作、高水平论文情况。

《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新增公开发行期刊,一票优秀;权威期刊、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一区,


 

 

 

 

 

 

 

 

建设成效

90分)

 

 

 

学术成果

40分)

 

期刊论文(5分)

发表代表作、高水平论文情况。

SSCI一区,A&HCI1篇计3分;CSSCI、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二区,SSCI二区,1篇计1分。查看论文及检索报告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报刊文摘(5分)

发表报刊文摘情况。

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头版专论、理论版,2500字左右,1篇计3分;发表在《中国教育报》《湖北日报》、全国性行业报刊头版专论、理论版,2500字左右,1篇计1分;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或2000字以上转载,1篇计3分。查看发表文章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成果获奖(5分)

获奖情况。

获教育部社科一等奖及以上,一票优秀;教育部社科二等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国家级教学奖,计5分;省部级教科研一等奖,计4分;教育部社科三等奖及其他等次省部级教科研奖,计3分;所属市州社科一等奖,计2分;所属市州社科二等奖,计1分。查看获奖证书或文件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其他标志性成果

不超过3项。

查看成果扫描件,经专家认定后,1项计3分。

 

 

 

 

 

 

 

 

建设成效(90分)

社会服务

(40分)

 

咨询服务(35分)

 

研究成果被各级党委、政府实质性采纳或国家、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实质性解决行业、企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一票优秀;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1篇计15分;党中央国务院实质性采纳,省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实质性采纳,1篇计10分;省党政副职肯定性批示,省委省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1篇计5分;所属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所属市州党委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1篇计3分;省内非所属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省内非所属市州党委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1篇计2分。省级行业协会、学会实质性采纳并推广,规上企业实质性采纳并取得经济效益,1篇计2分。查看成果签批件、采纳证明、实施文件、企业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研究成果被《成果要报》《大学智库专刊》《湖北教育简报-智库专版》收录。

《成果要报》《大学智库专刊》1篇计5分,《湖北教育简报-智库专版》1篇计3分。查看成果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文化传承(5分)

研究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发表相关论文,1篇计2分;举办省级及以上相关活动、培训、讲座等,1次计1分。查看成果、活动资料、媒体报道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其他标志性成果

不超过3项。

查看成果扫描件,经专家认定后,1项计3分。


 

 

 

人才培养(5分)

人才培养(2分)

学生参与课题情况;基地科研人员承担教学任务情况。

查看科研部门证明扫描件,符合要求1名学生计0.2分;查看教务部门教学情况证明扫描件,符合要求计1分。


 

 

 

 

 


 

 

教研项目(3分)

获教研教改项目情况。

国家级项目,1项计3分;省级项目,1项计1分。查看立项通知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建设成效(90分)

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5分)

国际合作(1分)

国际合作项目情况。

1项计1分,查看合同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学术交流(1分)

主办和承办学术会议情况。

主办或承办国际性会议,1次计1分;主办或承办全国性会议,1次计0.5分。查看会议资料、媒体报道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学术讲座(1分)

受邀讲学、报告情况。

1次计0.5分,查看讲座、报告材料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主办期刊(2分)

新增公开发行学术期刊,有咨政类刊物,并定期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新增公开发行学术期刊,1票优秀;咨政内刊,1项计2分。查看成果扫描件,符合要求予以计分。


 

 

一票优秀

重大项目

省属高校承担国家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


 

重要成果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发表论文。


 

 

成果获得教育部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


 

重要成果

 

咨询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


一票优秀

 

 


 

 

新增公开发行学术期刊。


 

 

一票否决

政治建设

出现政治方向、政治立场问题或违反意识形态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


 

学风建设

存在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师德师风建设

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基本条件

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①基本条件评估得分低于8分;②专用办公用房少于20平米;③经费来源少于20万/年;④基地主任聘任不符合基地管理办法。


说明:

1.计分原则:三级指标满分封顶,超出部分不计入总分。一项成果如果满足多项计分条件,就高不就低,不累计。

2.基地科研人员的认定:以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中的人员名单为准,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报备。查看报备材料扫描件,如无报备材料,应提供聘书或聘任合同或相关文件的扫描件,时间应在2022年之前。

3.基地科研成果的认定:

1)成果时间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成果认定要求

①成果必须与基地研究方向契合,否则不予认定。

②成果只认第一完成人,须是基地科研人员。著作、期刊论文、咨询报告、报刊文摘等必须署有基地名称。

③领导批示指使用党委、政府专用批转文件页正式签转并得到肯定性批示(例:此报告调研充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对**工作具有较强指导意义或参考价值,请**部门研究、借鉴或制定办法、措施。),圈阅或者转批的不予认定(例:已阅,请转**部门);采纳指所提建议被党政部门采纳并形成正式文件等,以正式文件和文件制定单位的采纳证明为依据,并要求研究报告报送时间早于文件发布时间,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与研究报告的建议基本相符。

④实质性解决行业、企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必须是关键重大问题,成果被省级行业协会、学会实质性采纳并推广,规上企业实质性采纳并取得经济效益,以行业、企业提供的有效解决问题证明材料为依据。查看咨询报告、技术使用报告、行业采纳推广证明、企业经济效益证明、产品销售合同、财务报表等材料扫描件。

⑤基地各研究方向的成果应均衡,如果成果仅集中在一个研究方向,评估总分最高计85分。

指标解释:

    1.项目级别认定

(1)国家级项目

① 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以及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五大类)项目和课题等,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国防项目。

② 国家级教研项目:国家级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类项目。

(2)教育部项目:教育部社科司组织的教育部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3)其他部级项目

①人文社科类:国家各部委常设竞争性社科基金项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艺术基金(经费进入学校科研账号)。

②自然科学类:国家各部委常设竞争性科技计划项目。

(4)省级项目

①人文社科类: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等常设竞争性(不含委托)且经费在2万以上的省级项目。

②自然科学类:湖北省常设竞争性科技计划项目。

③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

2.权威(一类重要)期刊目录

《哲学研究》《经济研究》《中国法学》《政治学研究》《文学评论》《文艺研究》《社会学研究》《历史研究》《中国语文》《中国图书馆学报》《世界宗教研究》《民族研究》《教育研究》《心理学报》《新闻与传播研究》《求是》《管理世界》《体育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外国文学评论》《世界历史》《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音乐学》《美术研究》

3.奖励级别认定

1)人文社会科学类成果奖:

①教育部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②其他部级奖励:是指部委常设的竞争性科研成果奖(证书有国徽章)以及其他专业奖(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等被列入人文社科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统计范围的其他各类优秀成果奖)。

③省级奖励: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

2)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师教学竞赛(含教育部主办的教学设计、微课教学)、湖北省教学竞赛奖。

4.美术、音乐、体育等专业的创作类成果,参照期刊论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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